中新經緯12月11日電 冠城新材11日晚間公告,公司收到實際控制人、董事薛黎曦通知,其于近日收到證監(jiān)會出具的《立案告知書》,因涉嫌內幕信息公開前建議他人買賣股票、短線交易“冠城大通”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決定對其立案。
冠城新材稱,本次事項系對薛黎曦個人的調查,其不參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,該事項不會對公司董事會運作及日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,薛黎曦將積極配合開展調查工作。
冠城新材同時表示,公司將持續(xù)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,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和要求,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
上述《立案告知書》中提到的“冠城大通”是冠城新材之前的證券簡稱。
根據冠城新材早前公告,鑒于公司發(fā)展戰(zhàn)略上已經確定以研發(fā)、生產、銷售電力、電子、電機等相關新材料為未來主營業(yè)務方向,為更加客觀、準確、全面地反映公司經營現狀、發(fā)展戰(zhàn)略和品牌形象,使證券簡稱與公司全稱相匹配,公司證券簡稱于2024年11月19日起由“冠城大通”變更為“冠城新材”。
企業(yè)經營方面,2024年前三季度,冠城新材實現營業(yè)收入62.97億元,同比增加8.07%;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-7227.82萬元,上年同期為-1.39億元。
二級市場上,冠城新材11日收漲4.72%報3.33元/股。(中新經緯APP)